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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婚禮
婚禮儀式因婚禮形式不同而有異,目前許多新人因為有感於傳統婚禮過於耗費時間而公證結婚又會讓長輩稍嫌不夠體面,於是多採於飯店行禮。
一般喜宴上的儀式如下:1.結婚典禮開始(奏樂同時鳴炮)
2.男女來賓入席(就位)
3.主婚人入席
4.介紹人入席
5.證婚人入席
6.男女儐相相引新郎新娘入席
7.證婚人宣讀結婚證書
8.新郎新娘行結婚禮。相對三鞠躬
9.新郎新娘交換戒指
10.新郎用印
11.新娘用印
12.介紹人用印
13.主婚人用印
14.證婚人用印
15.奏樂
16.證婚人致詞
17.介紹人致詞
18.來賓致賀詞
19.主婚人致謝詞
20.新郎新娘謝證婚人──鞠躬
21.證婚人退
22.新郎新娘謝介紹人──鞠躬
23.介紹人退
24.新郎新娘謝主婚人──鞠躬
25.主婚人退
26.新郎新娘謝來賓──鞠躬
27.男女儐相引新郎新娘進入洞房
28.禮成
29.宴客
公證結婚
大體而言,公證結婚的程序與飯店行禮相似,在經費跟時間上可節省不少,雖不若飯店婚禮熱鬧,但別有一番莊嚴神聖感,辦理公證結婚方式很輕,首先需提前數日到各地法院公證處登記,除了平日之外星期列假日亦受理,公證前須先至服務台購買結婚申請書一份,結婚公證書四份,結婚證書譯本兩份(如不需要者則免)證書封套等其中的申請書填寫好之後即交由登記處登記,結婚證書及英文譯本則由公正處打字,申請人不需自行填寫。
辦理登記時需攜帶:
1. 結婚人雙方國民身份證及印章。
2. 證人兩人國民身份證及印章
3. 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登記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注意事項
1.結婚人為外籍或國外華僑,請攜帶護照或僑居地居留證件及未婚證明書
2.我國軍人結婚請提出主管批准之婚姻報告表正本已憑核對並準備複印本一份交公證處存查
3.申請登記由一人攜帶有關證件來辦理,如本人不能親自前來並得委託他人代辦,但結婚證人均應到場
4.由公證處登記人開出繳費單依單繳費以外無任何費用
5.公證結婚時間由申請人指定,星期六下午/星期日例假日/均照常公證,如果申請日期,結婚人數過多則改在規定的時間自由選定
6.登記手續辦妥後於約定時間30分鐘以前到達舉行儀式新郎新娘應服裝整齊,不可穿牛仔褲
7.結婚儀式在公證處公證結婚禮堂舉行,禮畢交付結婚證書正本兩份及謄本一份,供申請戶籍婚姻登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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